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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虐童:完善的救助机制好过立法?

2014-5-21 14:20:00  来源:广州日报 [Author]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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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能否切实保障受虐孩子的权益仍然存在争议。

        最近,河源一名十岁男童在家中惨遭继母毒打遍体鳞伤的新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这样一桩“虐童事件”,警方仅对涉事家长及其他亲属进行了批评教育。儿童被虐待,施暴者应该接受何种处罚?现行法律法规是否足以保护儿童权益?社会又应该从哪些方面对儿童进行保护使其免受侵害?我们且来听听各方如何说。

        上海言知律师事务所律师 季飞:

        我国法律对施暴者处罚不够

        目前,我国对虐童行为的处罚规定散见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

        综合这些法律中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一旦发生虐待儿童的事件,可以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请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罚。在实践中,妇联等机构也会参与。但是,一个很大的现实问题是,这些都需要受害人提出请求。被虐待的儿童往往年纪都很小,让他们请求法院或者其他部门制止、处罚自己的父母,几乎不可能。第二个问题是,对于虐待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考虑到孩子的抚养,就更不敢轻易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

        我们都知道,《刑法》的最大功能不是打击而是威慑,让施暴者意识到实施暴力是有法律后果的,而我们在制止虐童行为问题上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施暴者很难有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的震慑功能没有发挥出来。在一些国家,虐待儿童的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而在中国还是一条“虚线”——虽然形式上禁止,但定性模糊、处罚疲软。经过社会各界多年的呼吁、反映,特别是人大代表持续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已经将虐待儿童罪的相关立法工作列入2014年立法规划。

        虐待儿童者往往都是儿童最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比如父母、老师,其中尤以父母居多,因此,对孩子心理的损害往往比身体更大,更难治愈,影响更加深远。根据国外的研究数据,幼时遭受虐待,会影响人的一生,成年后,70%的人会成为施暴者。所以,除了立法和执法,我们还要对孩子和父母进行相关教育,减少发生率;建立儿童虐待监测系统,比如举报中心和热线电话;对被虐待儿童的身体伤害进行及时治疗,对其在精神和行为上的损伤也要给予耐心、细致的心理治疗。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 卢汉龙:

        立法不现实 托管机构有待完善

        中国几千年的伦理道德文化一直把“孝”当成人生第一大要务。所谓“百事孝为先”,父母在家庭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这种观念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意识中。人们都习惯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因此,打孩子是虐待还是教育很难界定。

         对于虐待孩子的现象,我国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处理办法。打骂教育还是得到了部分家长的认同。所以,法律能介入多深是个问题。尽管现在国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但有些条文实际操作起来还是很难的。

         我认为,遇到虐待孩子的情况,首先要和父母沟通,了解是怎么回事。有些家长体罚小孩是由于恨铁不成钢,小孩养成了不好的习气,比如逃学、去网吧,父母感觉没有办法管小孩,就只能通过打来解决。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综合管理,除法律外,还可以用道德伦理来制约。如果小孩的身心的确受到了巨大伤害,可以和当地社区、派出所联系,要求他们介入,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事家长进行处理。

         我不赞成动不动就立法。一方面因为我们的立法条件和国外不一样,我国的立法成本较高,而且有些时候社会舆论也不支持这方面的立法。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对于被认定不适合让父母监管的孩子,我国目前没有完善的机构托管。在国外,家长打了小孩,家长被追究法律责任后,会有社会福利组织收养孩子,但目前我国没有组织能担起这个责任。我们缺乏这种系统。

         那么,我国需不需要像西方一样建立这种系统呢?我觉得大方向是需要的,但其发展需要结合国情。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受虐儿童,目前我国还不能完全依赖社会收养制度。我国如今还有很多家庭仍然处于低收入水平,依赖社会收养,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负面现象:有些家庭不管孩子,直接把责任推给社会。社会能否承受这一结果,是个问题。在西方,如果父母有吸毒、酗酒等不良习惯但还没有达到被判刑的标准,会有社会组织出面要求法院把孩子与父母分开,他们认为小孩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极为不利。我们国家也需要这种机构。但政府不宜把这项工作全部包揽下来,这样可能会造成越来越多人遗弃孩子。我建议,政府在财政政策方面支持有活力的社会力量来承接这些服务,或者购买相关服务,来完善受虐儿童的救助机制。

        家长 章女士:

        赋予孩子选择不被伤害的权利

        最近,屡有家长用过激方式教育子女的新闻见诸报端,让我们这些父母看了也要心痛不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待孩子的方式似乎也走向了不同的道路。有钱人的子女享受着最好的物质条件,一举一动都被放在父母的放大镜下观察、分析,用他们认为最理性、最能指向成功的方式进行培养,这些孩子被爱着却拒绝被爱。贫穷的父母看不见自己的未来,他们没有希望的人生被延续到不被关爱、不被祝福的下一代身上,这些孩子不知道爱而希望被爱。

        父母大概是天底下最辛苦的一项职业,365天全年无休,投入的都是沉没成本。当我们成为父母的那一刻起,伴随的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今,很多爸爸妈妈一个严重的“病”就是:我们都知道孩子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忘记了对于孩子而言,父母是他们的全部。直到现在,仍有很多人认为,打骂孩子是关上门的家事。生命是爹妈给的,饭是爹妈喂的,要你的命也是爹妈的事。所以,在父母遇到挫折的时候,无法向周遭表达无助的情绪的时候,孩子毫无意识的错误会点燃父母的怒火。当宣泄有了第一次就会有下一次,没有人知道尽头是哪里。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被虐待的孩子会有如何黑暗的童年,他的未来也一定是扭曲的人生。这是社会的悲哀。

        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关于儿童保护的体系。儿童首先应该由父母保护,当父母被发现不能保护的时候,我们应该给孩子更好的保障体系。孩子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是至少应该有权利选择不被伤害。这应该是孩子最起码的权利。在国外的案例中,如果受父母虐待,父母会丧失监护权。在中国,很多时候仍然是亲情大于法,法律对于亲情一筹莫展。于是,越来越多的侵害案件发生。如果法律不能介入,不能在悲剧发生的开始制止,那一定会带来更多的悲剧。

         华东师范大学儿童心理学教授 李凌华

         施虐父母也需要救助

         儿童受虐是个社会问题。我们现在急需解决的是及时发现受虐儿童,及早处理相关事件。据了解,现在社工已经开始介入。从心理上来看,儿童受到虐待,或多或少都会产生心理阴影。儿童教育很重要的一点是,父母是孩子的早期教养人,是孩子最早依赖的对象。如果孩子最基本的需求——保障生存安全、满足温饱等生理需要——都没能得到保障,做父母的就是失职。受过虐待的孩子很容易有被抛弃感、不信任感。在他们眼中,他们最亲密的人、最重要的人,居然对他们实施这样的行为,这会让他们对世界有不安全感。孩子就会朝两个极端方向发展——要么遇到事情总是会退缩,如惊弓之鸟一般;要么产生敌意情绪,发展出反社会性格,因为社会对他不公,他就需要用力量去攻击别人,但实际上就算力量再强,心里也会有空洞。

         事实上,发生虐待事件,不仅是孩子,家长也需要进行心理辅导。有些父母心理不健康,在外有压力便回家释放,孩子便成了父母情绪的宣泄对象。特别是碰到挫折时,孩子更成了首当其冲的出气筒。父母心理不健康,不会控制情绪,会造成父母与子女的紧张关系。还有些父母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孩子是家庭的一分子,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家规,有违家规时,当用“家法”伺候。甚至有些夫妻关系不和,一方往往把对另一方的怨恨发泄到孩子身上。特别是在濒临解体的家庭和已经解散的家庭,父母一方在孩子出错时更容易出现此现象。

         所以,施虐的父母大多有心理问题。即使他们被剥夺了抚养孩子的权利,也依然需要完善自己的人格。在抚养孩子这个问题上,父母是任何机构都无法替代的。从长远来看,自身能进行修复做回正常父母的家长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家长就需要进行心理诊断,通过了解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等来让其认识自己。专题采写:记者 陈庆辉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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