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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全省第九次环境保护大会上,副省长张道宏表示,今后几年,我省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为:到2017年,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城乡环境均衡发展,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初步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为全面建设美丽陕西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实现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既定目标,需要我们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用新的思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改革,用新的视野把握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机遇,用新的实践推进环境保护取得更大的成效。
新思维、新实践,带来新期待。下一个五年,陕西环保将如何定义?
蓝天白云的期许
目标: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关中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西安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其余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路径:
——全面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关于“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方案》,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政府区域治理责任。
——大力开展燃煤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道路及建筑施工等大气污染整治,加快“气化陕西”步伐,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从根本上改变燃料结构。
——严格实施大气排污总量控制,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关中地区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西安、咸阳两市周边不再新建火电、热电厂。
——实施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业政策。
——建立雾霾观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污染应急处置。
在今年,我省将加大“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综合措施的落实力度,年内关中地区完成燃煤总量削减1000万吨,全省淘汰燃煤锅炉1172台,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3.45万辆,西安市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所有保留的燃煤锅炉必须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必须全部配套建成脱硝设施,划定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中地区禁燃区域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的75%。
同时,依照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按日累计处罚,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严控原煤散烧,加强对夜市烧烤的监管,严查餐饮油烟污染;严格控制垃圾焚烧、树叶焚烧和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推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继续下功夫增绿扩水,不断加大人工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全年保护恢复湿地11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05万亩。
污染减排再出发
目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11.5%、12.9%、11.0%、12.9%。
路径:
——强化结构减排。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除利用煤矸石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外的所有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水泥机立窑、落后石灰窑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皂素、小氮肥企业,淘汰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大幅度降低污染负荷。
——强化工程减排。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95%以上,脱硝效率达80%以上。加快石化、有色、钢铁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与管网建设,完善除磷脱氮工艺。全面启动并完成30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对化工、饮料制造等符合产业政策的典型涉水工业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水处理技术提升、排放标准及技术政策制定等全过程污染控制,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全省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和集中式屠宰厂都要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污染物削减率不低于70%。
——强化管理减排。提高并严格执行涉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要继续强化上下游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倒逼污染减排进展。将定期对各地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影响全省减排进度的地区和企业,依程度分别采取减排预警、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各级工信、公安、住建、农业部门要分别牵头做好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淘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农业源减排等工作。
2014年,我省将不断严格行业产业准入。将制定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已取得路条的电厂项目要重新布局在陕北,关中其他市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火电、水泥、化工等落后产能及燃煤锅炉的淘汰力度,严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产业、技改和项目审批与监管,切实提升准入门槛,坚决杜绝新建高污染的企业和生产线。
一江清水的守护
目标:
渭河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汉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丹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路径:
——继续实施“一河两江”清水行动。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网络,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3万以上人口的建制镇达到60%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设区城市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达到100%。加强中水回用的宣传并积极实施中水工程,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设区市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工业园区达到30%以上。逐步恢复渭河流域水生态,保证渭河干流基本生态流量,确保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大力开展汉、丹江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生活和生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汉、丹江出境水质持续保持在Ⅱ、Ⅲ类标准内。
——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合理调整重金属企业布局,鼓励重金属排放企业兼并重组,严格执行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金属冶炼业新增产能。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和大中城市及其近郊的重金属冶炼企业,要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退出。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事故应急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美丽乡村的重现
目标:
全省农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的状况改变,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路径: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一批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防止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和完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全面做好43个示范县区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广示范县区有益经验。
2014年,我省将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继续加大对43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区的检查督办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还将制订出台《陕西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养殖业、种植业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此外,还将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修订完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修改健全建设标准和管理规程,指导下级政府加快国家和省级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同时,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推动自然保护区划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能力建设,不断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和管理。尤其是要完成汉中市略阳县、延安市志丹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管理试点任务,保证通过环保部验收。
环保产业的曙光
目标:
力争到2015年环保产业年产值实现500亿元。
路径:
——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空间,统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制定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逐步形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乡建设和国土开发格局。制定《陕西省产业准入目录》,科学合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发挥环境影响评价调控作用。全面开展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行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挂钩,与污染减排绩效挂钩,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壮大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