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9号)文件精神,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安康市政府再次取消和下放113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审批过程和审批后的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