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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女子刘琳(化名)在怀孕8个月时与丈夫张星(化名)离婚了,事后她一直称当时自己头脑是蒙的,意识不是很清醒,加上被张星胁迫,不得已才糊里糊涂签了字,但自己的本意是不想离的。同时她表示,当时她已经告诉工作人员自己受到丈夫的威胁才同意离婚,但对方完全没有过问就直接办理了。不久后,刘琳向民政局提出撤销离婚的要求,并要求赔偿。民政部门没有受理她的请求。
怀孕8个月,老公提出离婚
今年32岁的刘琳是达州市大竹县人,2002年在成都上大学期间认识了达州男子张星。相恋5年后,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留在了成都打拼。“那时候他说他想开公司,我也支持他,我们两人一起将生意做了起来。可是公司运营稳定之后,他父母就一直催我生孩子。”由于几年来一直没有怀孕,公公婆婆越来越不高兴了,老公也提出了离婚。压力之下,刘琳想到去做试管婴儿,她以为有了孩子就可以保住这个家庭。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做试管婴儿,没想到竟然成功了。开心的刘琳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丈夫张星,本以为张星会很惊喜,可没想到他却表现得不冷不热,最后依然提出了离婚。“我怀孕8个月的时候,他(张星)还是要离婚。有天凌晨我正迷迷糊糊躺着流泪,他突然回来了,还拿出了事先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叫我签字,我不签。”刘琳说,由于自己当时头是晕的,脑子不是很清楚,是张星硬拉着她的手签下的字。
被老公胁迫,工作人员无过问?
“第二天早晨,他说带我去散心,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谁知一上车,他就把车开回了达州,停在民政局门口。”两人走进民政局,张星拿出离婚协议书,却被达川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我们出去后,他就一直打电话,完了告诉我,不同意离婚就不能走,还说以后还要折磨我。”
第二次走进民政局,工作人员又问刘琳是否愿意离婚。“我当时告诉工作人员,我愿意离,因为不离的话我老公就不让我走。我本以为他们会问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被逼的,谁知他们什么都没问,直接就给我办了离婚证,还催我快点签字,他要下班了。”刘琳气愤地说,由于自己当时脑子是蒙的,糊里糊涂就离了婚。“我现在只希望民政局可以撤销离婚,我们的财产也要重新分割。”
民政局:不存在过错,不能撤销离婚登记
对于刘琳的质疑,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孟华东则表示,“我们这里都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办理离婚。而且由于她(刘琳)是处于怀孕期间,要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才可以离。他们第一次来我们工作人员没有受理,第二次来时她自己表达了要离婚的意愿,我们才给予了办理,一切都是按正规程序办理的,不存在过错。”
同时,孟华东说,离婚协议书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看了离婚协议后还要写上“我自愿协议离婚,尊重协议的安排”这样的话。“如果她当时真的表明自己受到胁迫,我们是绝对不会受理的。关于她要求我们撤销离婚登记,这个在法律上是不行的。如果她觉得是我们有过错,我们建议她走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