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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批16片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
近日,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广州市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名单。记者发现,在公布的16个地下文物埋藏区当中,主要是位于越秀区、海珠区和荔湾区等中心城区,特别是越秀区可谓“处处都有宝”。
据悉,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划定,不仅有利于地下文物的保护,也将为重大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去年5月发布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明确,市、县级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历史沿革以及地下文物分布状况,经组织勘查核实后,将地下文物埋藏比较丰富的地区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
近年来,广州的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与地下文物常常不期而遇。按规定,本次公布的16处地下文物埋藏区将被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在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外进行大型工程建设前,应当按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其中,属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出让该地块前,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所需经费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属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发现文物,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考古调查、勘探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一旦遭遇突发性的抢险工程,负责建设、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尽可能避开地下文物埋藏区。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在施工前告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文物的,应当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抢救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