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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通讯员 阮仕宏 记者 成全勃)犯罪嫌疑人宋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用一袋石头换来的520元还没有捂热就被警方带走了,而且还换来15天的治安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
5月6日12时许,陇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名收废品的群众报警,称其在收购铜线时有人调包,给他卖了一袋子石头。接警后,派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初步了解案情后,迅速调集警力在县城附近多处布控盘查和追击。当日下午便将涉嫌诈骗嫌疑人宋某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宋某对自己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安徽省涡阳县人。该嫌犯于当日早流窜至陇县,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塑料袋铜线和袋子外观一样的一袋石头,来到受害人的废品收购点,以卖铜线为由,将自己带的一袋子铜线给受害人,在交易即将完毕时,悄悄将装有铜线的塑料袋“掉包”,趁机逃走,诈骗受害人现金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