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2014陕西旅游年票网上订购
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大千世界>>正文

幼儿园园长丈夫长期性侵女童致其受伤被判4年半

2014-5-10 13:16:00  来源:京华时报  进入论坛

京华时报讯 (记者 苗飞飞)本月7日,平顶山4岁女童“小草莓”的妈妈发微博称自己的女儿长期遭受幼儿园园长丈夫王延枝性侵。据了解,今年2月13日,平顶山新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个月。由于对量刑不满,小草莓的妈妈已经上诉。

据小草莓的妈妈介绍,她是一名单身妈妈,于2012年8月份左右将2岁的孩子送往河南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东方红幼儿园全托。她说,幼儿园是同事推荐的,当时算上园长的女儿,共有4名女童在幼儿园住宿。园长姓杨,在自己家中办园,其丈夫王延枝也在幼儿园工作。

小草莓的妈妈称,2012年10月份,孩子回家后说王延枝经常用手触摸她的下体。小草莓妈妈说:“我本来就是个法盲,没有意识到王延枝已经是猥亵。只能在10月的时候去幼儿园警告了王延枝。”此后,孩子又提到王延枝依然触摸她的下体。小草莓的妈妈于2013年5月份左右再次到幼儿园,对幼儿园杨园长及其丈夫王延枝进行了警告,随后带孩子到医院做了检查。

平顶山第二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小草莓处女膜破裂,下体多处受伤。小草莓妈妈向新华区公安局报案,王延枝于2013年10月17日被逮捕,东方红幼儿园也被当地相关部门取缔。

小草莓妈妈称,女儿在遭受侵害之后不愿离开妈妈一步。由于照顾女儿无法上班,目前小草莓母女只能靠朋友救济,生活无以为继。

辩护律师李迎春证实了此案。李迎春律师表示,她主要负责了一审案件中的民事诉讼请求部分,但是在一审中由于证据不足,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目前小草莓妈妈已经提起上诉,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编辑:秦人
关键词:幼儿园 园长 民事诉讼 平顶山 小草莓妈妈 新华区 女儿 猥亵 丈夫王延枝 一审案件 
发表/查看评论   
陕西精品特产 陕西高端特产礼品
陕西旅游票务网 让休闲旅游便宜起来
相关链接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4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