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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陕西的苹果、猕猴桃、红枣等特产,将以“陕果”品牌,通过专卖店的形式销往全国各地、世界各地。昨日,陕西省果业局邀请专家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果业品牌发展战略规划》。
现状:陕西果业亟须品牌化
推广
目前陕西苹果面积已达968.5万亩,产量超过965万吨,分别占全国29%和25%,均居第一位。陕西已成为全球集中连片苹果栽植面积最大的区域。
目前,我省与果业发达国家的差距还非常明显,苹果产业面临转型升级问题。比如洛川苹果虽然名气大,但区域覆盖面有待壮大;白水苹果、旬邑苹果只是以生产管理为主,无品牌管理,无证明商标等。
此外猕猴桃、梨、柑橘、红枣、葡萄、樱桃等大宗品种和桃、杏、柿、草莓等传统品种在陕西都有优生区。而这些水果的销售目前还是以“等客上门”为主;果品在生产经营中多为小果农、小果商,亟须一个能够统领所有陕西果品的品牌。
模式:标准店+专区(专柜)+旗舰店
我省将制订奖励政策,通过扶助愿意接受评估验收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开拓建设具有产品销售、品牌推介、信息搜集等功能的陕西果品专卖店(或专区专柜)。
开店模式有果品专卖标准店、果品专区(专柜)、果品专卖旗舰店3种。这些专卖店将使用统一店面形象。果品专卖标准店以前店后库为基本构架,侧重于果品配送、团购,以果品零售为补充;果品专区(专柜)针对经营中的连锁特产店或连锁商超,侧重于丰富已有渠道资源的产品品类,实现已有资源的高效利用;果品专卖旗舰店在果品配送、团购、零售的基础上,增加了果品现场加工零售功能。同时,推动龙头企业在网上开设“陕果”旗舰店。
目标:到2020年建2000家“陕果”专卖店
目前,类似的专卖店已在北京、上海等地开设128个。今后,这些专卖店铺将在西北、华北、华东、华南的各大中城市开设。力争每年建专卖店(专区或专柜)300家左右,到2020年建成2000家左右的陕西果品专卖店(专区或专柜)。对于3种专卖店,我省将出台不同的奖励政策。专卖标准店,符合相关要求并建成满一年的陕西果品专卖运营商,根据店面所在城市类型差异,一次性奖励5-10万元。专区(专柜),符合相关要求并建成满一年的陕西果品专卖运营商,根据店面所在城市类型差异,一次性奖励3-5万元。专卖旗舰店,符合相关要求并建成满一年的陕西果品专卖运营商,根据店面所在城市类型差异,一次性奖励10-15万元。
支撑:搭建3大平台全方位推广“陕果”
在今后的展会与展销推介活动中,我省所有特产水果将全部冠以“陕果”品牌走出去。
为此,我省将建设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搭建信息信用管理平台,开通沟通热线、官方微博、官方公众微信等方式,建立多种沟通渠道;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启动陕西果业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依托高等院校或研究院所,拟在4-5年培养数万名果业品牌相关人才。每年拟培养100名各地果业职能部门相关人才。每年拟培养1000名领军农业企业家和品牌经营管理人才。每年拟培养10000名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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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哈苹果友谊园”
昨日,记者从省果业局获悉,我省将与哈萨克斯坦建立10个“中哈苹果友谊园”。据悉,除了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合作建设1个“中哈苹果友谊园”外,国内9大园分别位于洛川、千阳、富平、白水、黄陵、杨凌、延川、旬邑、耀州9个县区。“中哈苹果友谊园”将成为我省果品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出口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3.6亿元。
《陕西省果业条例》今起实施
给苹果涂蜡看着“新鲜”最高可罚2万元
我国第一部果业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果业条例》(下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针对涂蜡苹果、上色橙子,石灰捂芒果等违法使用添加剂、防腐剂等行为,《条例》规定,禁止在储藏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调香调味剂等添加剂、添加物,禁止使用对果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非法方法和手段贮藏、加工果品。对违反《条例》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后果,被查出后也将被处以最高两万元的罚款。
此外,根据《条例》今后我省的果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应建立果品生产记录,准确记载包括果业投入品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果树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采摘日期等,且果品生产记录应保存两年,并作为有关认证考核的依据。今后依据这些信息,就可以建立起我省的果品种植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