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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作家高建群微博截图
陕西作家高建群微博截图
陕西作家高建群微博截图(点击图片翻页)
西部网文化讯 7月21日,陕西作家高建群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写道:“早晨发现,我的新作《统万城》,正在凤凰网连载。”记者致电高建群,他表示确实将《统万城》的版权授权给了出版社,但是对于纸质版权和数字版权写在一个授权合同上的事实,高建群并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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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高建群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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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连载?引发网友猜想
高建群这条普通的微博引发网友议论,网友@小时候是张小雨回复:是非法连载吗?
随后作家高建群在其官方微博回复网友@小时候是张小雨:“《统万城》在凤凰网连载,我一点不知道。可能是网络和出版社联系的。不过我完全同意。我一直认为一个写作者,他的作品能够得到广泛传播,这是第一重要。台湾出版我的七部长篇小说,他们要给我开稿费,我说书出的这么好,令我感到文学殿堂的庄严,我要的稿费是零稿费。”
高建群:数字版权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7月22日上午,记者致电高建群《统万城》的出版方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社表示凤凰网连载《统万城》确实是出版社授权凤凰网连载的,但《统万城》作者高建群本人已经与出版社签订版权授权书,纸质版权和数字版权都已经授权。
随后记者致电高建群本人,高建群表示自己不知道凤凰网连载一事,但是已经针对网友在微博的提问已经做出回答,自己完全同意凤凰网连载。但高建群同时说:“我是与出版社签订了版权授权,纸质版权与数字版权可能是写在一个合同上的,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纸质版权和数字版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人们阅读习惯的转变,文学作品数字化是必然趋势。纸质版权和数字版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作者在投稿时必须分清楚。目前不少期刊在版权声明中表示投稿即意味着将电子版授权给期刊社,期刊社支付的稿酬已包含电子版稿酬,如有异议请在来稿中说明。对于这种单方声明,绝大多数作者只能被动接受。其实,这类声明的法律效力有待认定。
2012年,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对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展开了大规模的维权行动,对于作家维权联盟来说,韩寒、郝群等诉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14起案件一审胜诉,应属于标杆性胜利。近日,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在京召开作家维权研讨会,鼓励青年作家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及“被侵权人意识”,在遇到侵权问题时,敢于主张自己的权利。
同时网友也关注作家的维权意识,鼓励作家积极维护版权。网友@金乾生在微博中回复@作家高建群:知识产权还是应该执行的,这是对劳动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