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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记者在陕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将从2014年9月启动并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要求各县区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争取3年内实现在职教师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近年来,陕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截至目前,全省有5个县区达到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标准,46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省级标准,21个县区“双高双普”通过省级评估。虽然陕西义务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但对照《备忘录》的各项承诺和国务院4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还非常艰巨,依旧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亟待解决。对此,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表示,为解决影响基础教育发展的问题,实现教育公平,陕西省教育厅将在2014年,从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等四个方面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逐步消除“大班额”
王海波说:“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各市县应把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均衡发展的首要任务,理清校建现状,统筹做好学校建设改造计划。各地还要对照省颁标准新建学校,并改造未达标的学校。”
针对城市学校人满为患,部分地级市城区七八十、甚至上百人的超大班额的现状。王海波表示,陕西要重点抓好大型社区、开发区的配套学校建设,从而逐步消除“大班额”。不仅如此,陕西更将在“两基”达标早、人口基数大的县区,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对申报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在经费方面优先支持;对缺标严重的薄弱学校和边远地区优先扶持。
启动校长教师轮岗制 缩减教育水平差距
据了解,今年3月,陕西省教育、组织、编制、财政和人社等五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陕教规范〔2014〕5号),要求所有县区从今年9月启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各县区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在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争取3年内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的均衡配置。
“实施这项工作目的在于推动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师素质整体提高,缩减校际间师资队伍和管理水平的差距。”王海波说到,“下一步,陕西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市区的政策指导,要求各市区周密安排,有序、有力、有效落实这项重要政策。”
合理划分并调整学区 遏制“学区房”现象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可免试就近入学。房地产开发商则抓住家长追求优质教育资源的心态,以所谓的“学区房”来牟取暴利。对此,王海波表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学校的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
陕西省教育厅也会在今年重点加强对全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指导,将从组织实施、学区划定、对口入学、招生计划、学籍管理、资源共享和督查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