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西安市将开展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校长园长,一经查实先免职再处理。市政府昨日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动员会,下发了《进一步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方案》。
严禁收取择校费
不得组织有偿补课活动
《方案》要求,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和借读费;严禁通过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等方式招生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的款项。
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为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宣传招生或参与此类培训班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
禁止公办中小学教师私自在校外授课或参与社会上违规举办的“奥数、奥语”班代课等活动。公办学校不得违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擅自出租出借校舍。
学校不得推销任何教辅
严禁违规招收本市外学生
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要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从省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除此之外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并收费。
《方案》还指出,严禁所有中小学以解决户口和免费等方式违规招收本市以外的学生。继续严格实行中招“阳光工程”,本市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严禁收取借读费,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同时,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简化手续,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严禁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
严禁以办兴趣班为名
向家长另行收费
要特别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和代收费(体检费、保险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严禁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方案》还指出,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校长园长,一经查实先免职,再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自查实处理之日起到清退违规收费并整改完毕为止,停止学校在建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取消违规收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当年或下年各类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资格。
违规收费幼儿园三年内一律不得晋升等级,高中学校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压缩违规收费学校当年秋季或下学年度招生计划;对违规收费情节严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将停止下年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