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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国土开发12年还是个坑 主管部门称无可奉告

2014-4-29 1:19:00  来源:西部网  进入论坛

开发了12年还是个坑,业主们在土地四周的围墙上用油漆刷上“还我血汗钱”等标语以示抗议。

西部网讯 (记者 王莹 沈晓芳) 位于西安市城东一处近6000平米的大基坑,成了业主们心头驱不散的乌云。如今,眼看着购房款要打了水漂,业主们只能在土地四周的围墙上用标语宣泄自己的愤怒与无奈。

民生热线:西安东方花园项目12年换5个开发商“坑”害百姓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 3000万购房款打水漂

2013年下半年,为了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家住西安东郊的艾女士在东站路上的“东方花园”楼盘选购了一套房。“我家就住在售楼部对面,新楼盘离的很近,也去看过工地觉得挺放心。”艾女士说,因为售楼人员当时称“内部低价预售”,所以她没怎么犹豫就付了钱,“现在房价都贵,均价4000是个很大的诱惑。”

从2012年5月到2014年1月,100多户业主签订了“东方花园”项目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共计交纳3000余万元的购房款。

今年2月17日,正当业主们期待着两栋33层高楼拔地而起时,整个梦想工程却被一张突如其来的告示瞬间“逼停”。

“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东站路付9号土地使用权属西安市勤俭木箱厂。我单位未办理任何开发建设手续,不存在楼盘预售,如有楼盘预售属违法行为,与西安市勤俭木箱厂没有任何关联。”告示落款为“西安市勤俭木箱厂”,告示内容显示,“东方花园”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权利进行楼盘建设和销售。

然而,按照开发商振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售房材料显示,项目委托方西安国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勤俭木箱厂达成协议,将木箱厂位于东站路付9号的宗地转让给其进行商业开发。

协议称,国厦公司是西安工业合作联社的直属企业,负责工业联社所管辖企业的建设和开发。而勤俭木箱厂为工业联社下属的一家集体企业,经西安市工业联社行文批示,将现有国有划拨工业用地8.385亩进行综合改造。国厦公司负责将工业划拨用地转变土地性质用于商业住宅开发,委托振发公司实施具体的开发建设。

下属企业失联 西安工业联社称"无可奉告"

种种迹象表明,“东方花园”项目原本属于西安工业合作联社内部企业的开发项目,但勤俭木箱厂的一纸告示却又让人看不懂了。国厦公司有没有资格开发这块土地?整个开发过程合乎相关法规吗?记者分别联系了国厦公司、木箱厂以及工业合作联社。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记者多次拨打国厦公司法人的手机,语音提示一直为“关机”状态;拨打木箱厂的固定电话时,则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两个企业的注册地址,发现国厦登记的地址现为一家青年旅社;木箱厂登记地址周围住户称,该厂早已搬离不知去向。

4月17日和18日,记者连续两天来到西安工业合作联社了解情况。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为西安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由于工业合作联社下属企业大都是上世纪50年代的小型集体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合作联社已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国厦公司无权开发木箱厂的土地,两个企业是不同的法人。”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政策法规处一位姓梁的负责人专门对接处理“东方花园”项目的纠纷,并安抚前来讨说法的业主们。他表示,国厦公司和木箱厂确为工业合作联社下属企业,但作为集体企业的木箱厂,土地开发须经职工大会决议通过才算有效。至于工业合作联社对国厦公司和木箱厂的监管职责、赋予权力等,他均表示“无可奉告”。

一名联社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国厦公司仅有一个人,且这个人“已经被关起来了”。而在“东方花园”业主之间,也流传着国厦公司“法人代表吸毒被抓”的说法。

由于两家公司的“失联”和工业合作联社的缄默,关于这起“木箱厂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纠纷”的重重疑问未能得到解答。

位于工地附近的售楼部在事件发生后人去楼空。

一块土地开发12年 先后牵涉5家开发商

让人更加意想不到的是,网上可查的两份法院裁判文书显示,木箱厂这宗土地酝酿“商业开发”已有12年之久,接连经手多家开发商,期间没有任何商业建筑物成形。振发公司是牵涉其中的第5家开发商。

2001年1月,木箱厂与西安鑫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联合开发项目合同书》。

2005年,经鑫丰公司与西安隆同置业公司协商同意,木箱厂认可,项目转由隆同公司承接;2005年11月,木箱厂与隆同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协议》。

2006年9月,隆同公司与陕西天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书》。项目转让未征得木箱厂同意。后木箱厂与隆同公司对簿公堂,法院判决隆同公司与木箱厂联建协议无效,隆同公司归还该土地。

2010年2,木箱厂与陕西七方置业公司签订《联建协议书》。不久木箱厂与七方公司闹上法庭,法院判决,七方公司与木箱厂联建协议无效,归还该土地。

“七方公司好不容易出去了,现在振发公司又进来了,我后来才知道,在这赔了钱的公司可不少。东方花园施工项目负责人杨秉全说,关于木箱厂的土地纠纷他已有听闻,如今自己也成了受害者之一。

经侦支队已介入调查 开发商接受警方查账

2013年7月,杨秉全所在的陕西恒立建设公司与振发公司签署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向振发公司交了300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原来约定交完保证金后四个月内进场施工,结果一拖再拖,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没能进场。”

杨秉全说,为了确保工程及时施工,他在木箱厂隔壁小区租了一套居民房作为办公室,施工人员也全部配备到位。“现在快一年了,人工费用、房租水电以及各种损耗,加起来又是百八十万。”杨秉全说。

目前,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已介入此事。“民警汇报案情进展的时说,由于案情复杂、环节较多,估计调查的时间会比较长。”业主告诉记者。

“公司负责人和财务总监每天都在经侦大队查账,只能是他们给我们打电话,我们联系不到他们。”振发公司一名年纪较大的崔会计告诉记者,由于公司财务全部冻结以待调查,员工已经三个月没有领到工资,其他业务也无法继续开展。

记者采访期间,又有两个中年人找上门来催要购房款。“我一个人坐在这里也挺害怕的,但现在确实没什么办法,只能等着调查结果出来。”崔会计说,老板上次来电话时还叮嘱她要好好给人解释,总会有解决的办法,不能让人觉得公司是卷款逃跑了。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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