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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继续增加10%,这是从2005年以来至今连续10年增加10%。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714元,提高到2014年的2000元左右,增加了两倍多。3月25日,铜川市全面兑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待遇。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本次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调整办法主要体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年龄大的多调,体现公平因素。即: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体现效率因素。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因素。三是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于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四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到平均水平。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本次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截止3月25日,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在发放3月份养老金时,全市涉及7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调补发资金全部兑现。经统计,调整待遇后,人均月增加187.3元,全市养老保险金支出月增加1367万元,所需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