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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潼关”建设进程,日前,潼关县政府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所有执法单位和乡镇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行政机关都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据了解,潼关县以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完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达到政府重大决策更加科学规范为目的,在全县所有执法单位和乡镇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潼关县政府法律顾问将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县政府对各镇、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政府提供其它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费用由县财政统一买单。
潼关县司法局局长石富林告诉记者,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进一步提高各镇、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干部在群众心里的威信;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对一些无理取闹的人和事,既能依法行政,也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同时也强化了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各自管理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以前老百姓一有事,就喜欢叫上亲友上访。现在又律师做调解工作,老百姓就多了一条合理性解决诉求的途径,也减轻了我们基层的工作压力。”安乐镇镇长曹鹏高兴的说。
聘请律师薛建文说:“县上实行法律顾问为我们律师职业拓宽了一片广阔天地,要珍惜群众对我们律师的信任,坚守法律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讯员 董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