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6日从瓜州县法院了解到,瓜州县农民王某一年前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1只,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59岁的王某2013年1月21日在瓜州县西湖农场西南的红杉口滩上发现黄羊蹄印,便将两副铁夹子安置在黄羊走过的小路上。当月25日中午,王某在距离下夹子地点约600米处的沙窝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黄羊。王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黄羊宰杀,用摩托车驮载黄羊回家。经鉴定,王某猎杀的动物是雌性鹅喉羚(别名黄羊),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