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嗨了再埋单未尝不可
2014-4-24 16:19: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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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上海大通旅游声势浩大的推出“先旅游后付款”产品,一度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所谓“先旅游后付款”即在顾客与旅行社签订合约的同时附着一份包含游览承诺、车辆承诺、用餐承诺、服务承诺在内的《承诺书》,游玩过程中若有超过2项以上不达标可拒绝付款。据大通旅游工作人员表示,该系列推出期间无一游客拒付款,这种旅游产品销售的新模式受到了不少游客的青睐。
有专家指出,随着《旅游法》颁布,基本宣告了“零负团费”、“购物点清除”的终结,不少旅行社在等待细则的同时,早已开始调整战略,而“先旅游后付款”就是新形势下的产物。《旅游法》使不少游客都开始重新定义旅行产品的好坏,相对价格微涨而言,大家显然都更关注旅行社本身的服务质量,因而,契合市场需求的“先旅游后付款”系列正在悄然扩容。
新法出台前,旅游市场长期存在营销宣传和产品质量严重不对等的现象。例如宣传时将线路说得天花乱坠,实际行程却缺斤少量、大打折扣,强制购物、辱骂旅客等情况也不鲜见,缩水的旅游产品曾给很多游客添堵。如今,这种“先上船后买票”的旅游消费方式,就像往市场里扔了块大石头,激起了千层浪。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当然举双手赞成,先体验再埋单就是一个有保障的承诺,游客就不必担心吃住行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发生。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没有过硬的产品作“底气”,怎敢招揽玩完后付费的生意。再从市场的层面来看,这种售卖方式非常有利于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旅游感受,促使旅游产品从设计到出售再到购买,全过程更加合理有序,还增添了一团充满人情味的“和气”。
然而对于此举唱衰的声音也不少,很多旅行社纠结于消费者的素质和诚信,生怕游客会鸡蛋里挑骨头,借机不付钱。针对这个顾虑,笔者认为旅游行业本就是服务业,服务好才是硬指标,旅行社不妨对产品不断细化和完善,将服务标准从“标配”向“人性化”升级。另一方面,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消费模式,细化旅行合同为服务依据,例如双方的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细化详细的收费点。如此,到底什么钱该付、什么钱该扣便可一目了然。刘洋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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