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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霸王别姬》的小说原作者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通过律师向该片的改编者之一芦苇发出“严正声明”,称芦苇并不拥有其拟出版的《霸王别姬》的剧本版权,同时警告芦苇“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称其“关于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自欺欺人”。此外,还大曝芦苇隐私,称当年芦苇“主动告知曾因‘流氓罪’坐牢”。
昨日下午,李碧华版权代理公司——上海华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发表千字声明,分7条阐明自己的权益,该公司称之所以发表声明,是针对芦苇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布拟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消息。为防有人向影视投资方推销拍摄,误导各界并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发表严正声明。
随后,记者第一时间致电芦苇。芦苇称自己的确打算出版《霸王别姬》的剧本,“但这只是一个想法,还没有实施,也没有联系相关出版社,如果真的要出,肯定要跟李碧华和相关版权方联系和商量。”
芦苇还澄清,自己想出书,不是为了拍摄,就是想厘清“在一部电影里,原著和改编剧本有哪些不同。”芦苇甚至提议,“把李碧华女士的原著小说、她的电影剧本、和我后来改编的剧本都放在一起同时发表,如果谁不愿意出这本书,倒是说明谁有问题了。”
对于“流氓罪”一说,芦苇也不避讳,“我当笑话给大家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