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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旦增朗杰23日在拉萨表示,西藏正在开展布达拉宫保护、贝叶经管理等多项文物保护办法颁布实施工作,当地文物保护工作已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轨道。
旦增朗杰当日向媒体介绍西藏文物保护工作动态,他说,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西藏完成了原《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的修订、审议、颁布等各项立法工作。
据介绍,西藏目前正在实施《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办法》,提升《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配套法规体系立法工作及《贝叶经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相关工作。
旦增朗杰介绍,经过长期努力,西藏自治区已初步建立起以国家文物法规为主体、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法规体系,为规范文物保护的各种行为,确保文化遗产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据介绍,西藏文物执法检查得到当地立法机关重视。旦增朗杰说,去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文物法执法检查组,对拉萨、山南、日喀则等地市和27处文物单位进行了检查,并专门听取了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谈及文物安全执法工作,旦增朗杰说,2013年当地组派联合检查组对110多处文物单位进行检查,警方、文物部门还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文物安防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区文物安全形势得到了较大好转。(记者 白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