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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董肖 刘俊学)日前,潼关县政府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在全县所有执法单位和乡镇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行政机关都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该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县政府对各镇、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服务。同时在县信访接待大厅增设法律事务咨询点,由县司法局派驻律师,定期、轮流为前来办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主要为预约咨询制、会议工作制和具体事项委托办理制。法律顾问通过调查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谈判、个别咨询、委托代办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各镇、部门重要会议,可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议纪要中载明。县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各镇、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无需承担法律顾问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