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旅办发〔201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认真做好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年度主题,策划开展活动。
(四)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五)节俭务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在组织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
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快乐旅游,公益惠民。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主会场活动设在四川省广安市和国家确定的一乡村旅游扶贫点。各省(区、市)可在“5.19”当日及前后相邻时段,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和推出旅游惠民措施。
各地可指定一个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分会场,鼓励省(市、区)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分会场活动使用“2014年中国旅游日XXX省(市、区)分会场活动”名称,其它活动使用“2014年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名称。
四、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的主题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各地和相关单位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深入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旅游者文明旅游活动。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快乐旅游,公益惠民”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在4月15日前上报“XX省(区、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表格请见附件1)。
(二)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为将各地“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组织情况统一纳入全国宣传报道计划,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在4月25日前上报“XX省(区、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一览表”、“XX省(区、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惠民措施一览表”(表格请见附件2、3)。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在5月21日17:00前,提交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它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图片资料需3张高清图),请将总结和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jiari@cnta.gov.cn邮箱,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XX省、市、区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
(四)各地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请见中国旅游网。链接如下:http://www.cnta.gov.cn/html/2012-4/2012-4-24-15-11-37933.html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4 月4日
联系单位: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假日处
电 话:010-65201738/1740
传 真:010-65201700/1735
电子邮箱:jiari@cn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