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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追访
南都讯 记者陆欣 昨日,著名作家、知名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通过律师发声,称内地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本月12日,电影《霸王别姬》的出品方汤臣(香港)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电影公司”)也发表声明函,强调该片剧本著作权归其所有,未有将该电影剧本出版之计划。昨日下午,南方都市报记者电话连线芦苇,他对此事做出回应。
版权纠纷?
汤臣及李碧华方:该剧本版权只属汤臣
芦苇:只是计划,肯定要征得他们的同意
事件:最近,芦苇在媒体采访中提到计划出版电影《霸王别姬》的剧本。针对这一消息,该片出品方汤臣电影公司与李碧华版权代理公司前后发表声明,强调电影《霸王别姬》剧本版权归属汤臣。汤臣电影公司在声明中指出“我司至今未有将该电影剧本出版之计划,任何未经我司书面许可出版、发行、修改,以及任何形式使用该电影剧本之行为系侵犯我司之合法权利,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芦苇回应:“我是有这样一个想法,把《霸王别姬》的小说和剧本放在一起出版,呈现出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这个创作过程,满足影迷和有志于做编剧的人的需要。这只是一个想法、计划,还没有进入操作实施阶段。如果要操作的话,我肯定会联系李碧华、汤臣公司,征得他们的同意,根据法律程序来进行。目前我跟他们没有联系过,李碧华我一直没联系上,因为没有她的电话。今天我听说他们发了声明,那我知道他们的态度了,我也会再尝试和他们沟通,如果他们不让这样做,那我只好表示遗憾。”
编剧纠纷?
李碧华方:芦苇自欺欺人夸大贪功
芦苇:若有不当言辞是我的不对
事件: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在声明中,除了强调电影剧本版权归属之外,还态度鲜明地指出:“影片《霸王别姬》因台前幕后团队精诚合作才能共创佳绩,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芦苇不拥有榨取团队合作成果谋取私利的任何权利,关于其个人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芦苇自欺欺人。”电影《霸王别姬》的编剧署名是李碧华和芦苇。近来,芦苇在其新书以及接受媒体采访宣传时,类似如下“其实《霸王别姬》准确来说,李碧华是剧本原著,她卖改编权的时候说她必须得当编剧,因为小说有一份钱,编剧还有一份钱。但等改完之后,剧本实际上和李碧华没有什么关系了。”一些言论引起李碧华方面的不满。
芦苇回应:“电影当然是团队合作的成果,大家的成功,如果我的一些不当言辞夸大了我的作用,对读者观众形成误导,那是我的不对,希望能得到她的谅解。我觉得《霸王别姬》最大的成功是陈凯歌和张国荣。凯歌在戛纳拿下金棕榈,这是华语电影这二十年来唯一的一次。国荣在这部电影里面展现了他演员的实力。编剧做的只是份内的事,我们各自完成了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