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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说此话的是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不过,这句话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有人质疑其作秀炒作,有人赞其大胆创新。
有媒体21日报道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庭长须学会做饭,并纳入考核机制。事实上,此话源于有着“讨薪院长”之称的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于3月底在南阳基层法院调研期间所发表的言论。
多年来,主政河南法院的张立勇相继祭出了一系列司法创新的利剑,备受社会关注。此消息一出旋即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吐糟质疑称,“领导开个玩笑,下属把每一句话都当成金口玉言”。
“不会做饭的不是好庭长?”国内知名网络时评人盛大林对此表示质疑,法官的厨艺与公正廉洁存在一定的关联,但把“会做饭”作为一项硬性制度则无必要。实际上,河南省高院并未真正将其纳入考核机制,只是基层法院“拿个棒槌就当针”了。
河南省高院对此回应称,并未将庭长必须学会做饭纳入考核。3月31日至4月1日,张立勇在南阳调研时,曾要求法庭干警吃好中午饭,并提倡庭长学会做饭,旨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法官接受吃请。此外,河南基层法院考核包括审判质效、队伍建设等,未涉及庭长是否会做饭。
不过也有网友“点赞”道:一看新闻就知道又是“标题党”,用断章取义来吸引大家眼球,只要明白张立勇的讲话由衷,才能明白他的良苦用心,出发点是好的。
“这个事情表面上看很滑稽,但只是倡导不是考核。”资深律师、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认为,在目前社会风气下,张立勇的这种倡导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因为庭长不仅应当业务上精通,而且也应当成为服务普通法官生活上的楷模。(记者 李贵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