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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警方依法处理打人城管和滋事者
参与殴打的3名违法城管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至15日
10名滋事者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5人被行政拘留15日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在灵溪大门路与康乐路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过路群众黄某发生冲突,致黄某受伤。随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5名城管人员被围困殴打。
警方表示,打人城管和滋事者均会依法处理。
昨天,事情发生后第三天,记者从苍南县公安局获悉,连日来,公安部门秉着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
目前,警方已对4月19日当天在现场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公安部门表示,涉嫌滋事嫌疑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数人有殴打他人的劣迹前科。
其中,刘日团(男,34岁,苍南县人,有殴打他人前科)、叶存余(男,34岁,苍南县人)、吴峰(男,24岁,苍南县人)、王人茂(男,22岁,苍南县人)、李孝完(男,22岁,苍南县人)、刘安(男,30岁,苍南县人,有开设赌场罪前科,系刑满释放人员)、陈开鎚(男,52岁,云南省昆明市人)、张惟锐(男,19岁,福建省福鼎市人)、王超(男,18岁,平阳县人)、陈开宝(男,50岁,苍南县人,有殴打他人劣迹)等10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拉(男,22岁)、林念湖(男,30岁,有寻衅滋事前科)、陈宗存(男,41岁)、谢尚胆(男,38岁,均为苍南县人)等4人因构成寻衅滋事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王杰(男,29岁,苍南县人)因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现场参与殴打黄某的违法城管工作人员陈兴鹏(男,30岁,苍南县人)、刘荣进(男,32岁,苍南县人)、曾瑞辽(男,32岁,苍南县人)等3人,因构成殴打他人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15日、15日、10日行政拘留。(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