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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王向华 实习生 王新童)4月19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首次发布一体化住户调查季度数据。2014年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8元(全国5562元),居全国第22位;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64元(全国469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6%。
据调查,一季度,我省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同比分别增长6.8%、6.1%、28%和20.6%。居民消费增长与收入基本同步,消费支出八大类呈现“五增二减一持平”态势。其中,交通通信支出增长最快,增幅达到41.7%;其次是医疗保健支出增长21.6%。此外,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居住等支出也均有增长;衣着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则呈下降。
调查还显示,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5个百分点。据统计,一季度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60元,同比名义增长9.8%,名义增幅居全国第15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8元,同比名义增长13.3%,名义增幅居全国第10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城乡收入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