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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 73头名贵的有机种猪在主人张某、侯某的悉心照料下,茁壮成长了两年多后,不幸全体触电身亡。猪主人张某、侯某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43万元,怀柔法院于昨天上午开庭审理了此案。
养殖户张某、侯某起诉称,他们在2011年11月购买了价款为74.5万元的73头种猪饲养,这73头猪属于有机猪,是名贵品种,而且有机猪饲养和普通猪不同,猪舍建造也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2014年1月23日早上,养殖场内发生种猪触电事故。当日下午,供电公司派人检查后确认,事故原因为低压线路零线全部带电,导致养殖场钢梁以及猪舍栅栏全部带电引发种猪触电事故。
张某、侯某认为,此次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1万余元。由于这次事故,他们无法履行合同,支付给客户违约金52万元,另有可得利益损失180万元,因此要求供电公司一方赔偿各项损失543万余元。
对于张某、侯某的起诉,供电公司回应称,不同意张某、侯某的诉讼请求,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张某、侯某使用的电线不符合规范,涉案养殖场的电线、电路是张某、侯某自己管理、自己修护的。产权属于养殖场一方,不属于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是正常供电,不存在问题。张某、侯某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指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昨天的庭审中,该鉴定中心两名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据证人介绍,现场勘察时,他们发现与此事故有关的一台变压器零线带电,但目前并不能确定带电原因是电器故障。而张某、侯某则认为,变压器零线带电,应该是由供电公司负责。此外,另有几名证人出庭,证明了猪的价值和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案件未当庭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