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本报讯 (田晶杰 王辉 记者 李永利)女儿、女婿感情不和闹离婚,女儿回到娘家,将在家“受气”的经历说给母亲。母亲和弟弟找女婿“出气”,谁料导致对方遭遇轻伤害,母亲被法院判刑10个月,弟弟被判7个月。
2014年1月16日早7时许,被告人张某认为女儿李某(另行处理)和女婿实在过不下去,决定陪女回婆家收拾东西搬回娘家住,就在她和女儿回家收拾衣物时,母女俩与女婿王某发生口角,继而产生厮打。张某持卧室内的一把工艺剑在王某的后背上击打,张某的女儿李某用玻璃杯砸在王某的后脑勺处。
见势不妙的王某起身跑出房间,来到楼下小区值班室准备报警,但张某不依不饶追至楼下,与随后赶至现场的儿子李某某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继续殴打,致王某眼睛等部位受伤。周围群众见状打电话报警,两人的殴打行为被随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止。经法医学司法鉴定,王某的损伤被认定为轻伤一级。
在被提起公诉后,张某等人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认为李某与王某闹离婚,都是王某对李某不好。事发当天小两口又发生争执,被告人张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为帮女儿出口气便殴打了王某,引得儿子也参与其中。两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悔恨,张某更是表示,“作为长辈,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家庭矛盾,简单粗暴不仅给女婿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让女儿、儿子与自己共同遭受牢狱之灾,自己的肠子都悔青了!”
阎良法院结合案件查明的事实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情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