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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病后付不起医药费,向丈夫求救却遭拒。日前,神木县人民法院判决,男方支付女方医疗费4万元。男方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被依法拘留两次。2005年1月3日,神木县尔林兔镇女子杨花花(化名)和高堂堂(化名)在神木县民政局登记
结婚。杨花花称,婚后发现丈夫有外遇,两人2012年6月开始分居,高堂堂将家里的金钱及值钱的东西搬走。分居期间,高堂堂给杨花花母子一定的生活费。2013年1月25日,杨花花患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然而,丈夫称双方感情不和不给扶养费及医疗费。一气之下,杨花花将丈夫起诉至神木县人民法院。对于杨花花所述,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尝试和高堂堂联系,但对方手机一直关机。
“虽然杨花花夫妻二人长期分居,但在法律上仍存在夫妻关系。”昨日,神木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永堂说,经审查,判决高堂堂支付妻子杨花花医疗费4万元。
判决生效后,高堂堂拒绝履行,杨花花申请强制执行。神木县法院执行二庭受理该案后,多次对被执行人说服教育,但其仍拒不履行,遂对其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高堂堂仍拒不履行义务,且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故对其二次拘留15日。
李永堂说,目前,高堂堂已经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仍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