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我省有19个项目上榜。其中古蔺县“古蔺花灯”入列名录。这是继“古蔺郎酒传统酿制技艺”后,古蔺县又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级。“古蔺花灯”是流行于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具有“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的表演风格,深受当地民众喜爱。近年来,古蔺县有20余个乡镇发展了花灯队,全县重点打造了5支骨干队伍,并给予相关人员每人每年8000元的补助,用于传习活动。今秋开始,“古蔺花灯”已在古蔺镇一小、古蔺中学等学校开展古蔺花灯进校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