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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隐藏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地的私人会所吗?西安市政府决定,12月31日前,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今年10月,中央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要求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侵占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西安市此次就此进行专项整治。据了解,整治中所说的历史建筑,是指各级各类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中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公园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具有相应设施和管理机构的公共绿地;或者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游览观赏、休憩健身、文化娱乐、科学普及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而私人会所是指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具体分情况整治,对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手续不健全的予以关停;对有合法手续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对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对象、范围、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转型或者停业整顿;对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产权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
据了解,目前初步排查阶段已结束,西安市建委正在对排查发现情况进行复查核实,从2015年1月1日起,西安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市容园林局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还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