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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近期,陕西、江西、江苏、贵州、四川等地陆续曝出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销户使用、贩卖罂粟壳(粉)调味料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国家禁毒办、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以“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禁毒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迅速对本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罂粟壳的经营供应、使用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实地走访排查,加强食品抽检、检测工作,及时发现使用、贩卖生产罂粟壳(粉)调味料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根据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小餐馆、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凉皮店、面皮店、小吃店等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检,凡发现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公安机关要强化对集贸市场、调味品批发市场及零售单位,特别是供应、使用罂粟壳情况较多的中医药点等重点单位的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构成“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以及“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追究涉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对食品中添加罂粟壳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原则,对发现的每一起食品添加罂粟壳案件,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对产品原料供销产业链进行顺线深挖,一查到底,深入追查罂粟壳的来源与流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国家特殊管理的药用罂粟种植,罂粟壳生产、加工和供应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梳理,查清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药用种植的罂粟壳流入社会中药材市场或农贸市场售卖。
按照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落实奖励资金和举报人保护措施,并将查处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罂粟壳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食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造成瘾癖,还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近年来,各地陆续查处一批使用罂粟壳作为食品调味料的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侦破多起非法种植罂粟和加工、贩卖、使用罂粟壳案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的行为在一些地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