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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半年之久的琼瑶、于正诉讼案昨日终于有了结论,昨日下午两时,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进行公开审理,于正、琼瑶本人均未到达现场。法律认定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抄袭,要求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元,并在公开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停止《宫锁连城》一些发行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长达半年
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性抄袭
今年4月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并在业界引起争议。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成为近期热点。
昨日,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将告一段落。据了解,法庭总结了6条焦点:1.剧本《梅花烙》归属权;2.小说《梅花烙》与剧本《梅花烙》关系;3.原告主张被改编和摄制的内容能否受著作权法律保护;4.《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改编权;5.《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摄制权;6.侵害改编权及摄制权主题及民事责任的认定。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得到结论是,琼瑶是《梅花烙》作者及著作权人;《宫锁连城》满足了侵害《梅花烙》著作权的条件;并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对琼瑶《梅花烙》小说及剧本构成改编事实,两部作品整体情节具有创作来源关系。
于正需要赔偿琼瑶500万元
停止《宫锁连城》所有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案牵动了各界神经,大家最关心的除了于正抄袭琼瑶事实是否成立,还尤为关心涉嫌抄袭剧目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经过法院审理,在得出于正抄袭事实成立后,要求于正与四家制作公司共同赔偿琼瑶500万元经济损失费,要求四家制作公司立刻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传播行为。同时于正在公开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向琼瑶赔礼道歉。
宣判后,琼瑶代理律师王军现场给琼瑶发信息,他透露,琼瑶得知胜诉后非常激动,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500万元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于正发声明:
证据不足,将依法上诉
对于法院的判决,笔者致电于正方,但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随后于正发出官方声明,对于法院的判决于正表示遗憾,他认为,审判决定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他决定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琼瑶方律师很满意
曝于正方曾私下求和
笔者采访琼瑶方律师王军,他对法院的审判结果非常满意,表示基本达到了琼瑶期望值。王军透露,该案件历时8个月,他也多次抵达台湾与琼瑶见面,“琼瑶本人对该案件非常重视,琼瑶能够胜诉对于行业意义深远 ,她一直相信法律的公正。”
另外,王军透露在案件过程中,于正方曾私下联系求和,但琼瑶还是坚持通过法律来处理该事件,希望能 够对行业带来一些警示。胜诉之后,琼瑶微博表示:“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