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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个部门联合发文,对欠薪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记者 赵雄韬摄
近日,铜川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联合发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公布拖欠工资企业名单,重拳治理“老赖”,从严查处“黑工地”。
证件不全工地禁止开工
无证的“黑工地”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发地和多发地,由于没有相关手续,在清欠中找不到相关负责人,也加大了清欠难度。
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坚决禁止《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全的工地开工,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禁止总承包企业将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工程项目承包中的挂靠行为,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等级制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准其进入本行政区域建筑施工领域,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
司法介入清欠的力度也将加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将对于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人社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公安机关。
法院对各类劳动报酬纠纷要开通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举措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人社部门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缴工作,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企业,须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预存保证金。施工单位未出示保证金凭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每次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按照不低于应支付金额20%的比例存入工资专用账户,不足部分由用工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一次补齐。对此,市人社局将要求用工单位应对农民工实行工资银行卡发放,为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保障。
12月22日,铜川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了9家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对这几家用人单位作出责令整改意见,其中有两单位因存在恶意欠薪行为,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市人社局局长马登科表示,人社局将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除了继续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或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劳动者,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电话:0919-3185586
地址: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5楼
耀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919-6189125
地址:耀州区政府5楼
王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919-2181756
地址:王益区五一路32号
印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919-4185157
地址:印台区政府北5楼
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919-8172960
地址:宜君县社保服务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