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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西安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199件,一审行政案件数量增加,收案数量创新高。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公安管理、劳动保障等部门,西安中院还公布了十大典型行政案例。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西安市两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199件,2013年受理行政案件数756件,较2012年同比增加了2.02%;201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43件,受案数量仍呈上升态势。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处罚、行政确权、政府信息公开、规划案件和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40%。
其中交通、公安管理、劳动保障、规划、房屋登记、土地、工商登记、拆迁、环保领域,占全部受案总量的94.25%,在区域分布上,莲湖、雁塔、碑林、未央四个区行政案件占全市法院受案总数的73.06%。阎良、周至、户县、高陵四个区(县)的行政案件仅占全市法院受案总数的2.8%。
如何避免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西安中院针对各类案件进行分析,提出相对多条建议。应高度重视行政法定职责的依法全面履行,强化程序意识,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在应诉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意识到行政行为存在哪些缺陷,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起到很重要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架推动作用。
本报记者 谢斌 李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