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孔庆东状告南京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侵犯名誉权一案一审被海淀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评论,所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情况是真实的,评论有诚意,并非借机损害孔名誉,进行人格侮辱,新闻评论即使言辞稍有过激,也应予以理解与宽容。公众人物的人格利益在法律保护上应当适当克减。此前,孔庆东认为吴晓平侵权的语言为两处,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