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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在审理中的琼瑶诉于正抄袭一案延伸出了一个很大的行业文化事件,12月11日,中国109位著名的编剧联名发表了“就琼瑶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一文,该文发布后仿佛一枚炸弹在圈内圈外引起了震动,12月12日,又有30位编剧加入联署队伍,其中包括王晶、俞白眉、刘仪伟等著名编剧。从炮轰编剧薪酬低、写手代笔,再到抄袭风盛行,此次编剧界的团结,似乎还并不仅仅是针对琼瑶和于正的官司,而是长期遭忽视的编剧们,对于自己权益、行业内歪风的一次爆发。
声明
作为编剧,我们关注琼瑶女士起诉编剧于正的侵权案,此时,不分海峡这边还是海峡那边,我们都是中文写作者,我们在道义上支持琼瑶依法维权的主张,谴责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变别人作品的行为,呼吁保护原创,停止侵权,维护职业尊严。我们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
支持 新增30余名编剧
12月11日,中国109位著名的编剧联名发表了“就琼瑶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一文,声明一经发出,编剧汪海林、导演高群书等人纷纷转发支持。琼瑶也回应此事:“一支‘正义之师’出现了!当我看到这份联署,顿时泪奔!我一直以为我在孤军作战,原来我并不孤独。千言万语,无法表达我现在的激动和感谢!109位编剧,谢谢你们。
继12月11日,百名编剧声援琼瑶诉于正后,12月12日,又有30位编剧加入联署队伍,其中包括王晶(微博)、俞白眉、刘仪伟等著名编剧。12月12日下午,编剧帮发表微博称:“编剧们表示,不论结果如何,将尊重法律的公正判决,尊重法律精神,并承诺从我做起自律自爱,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原创,珍惜写作者的荣誉。”
此外,编剧六六也在微博上说道:“这么让人不齿,还不以为意,也是奇葩了。我猜想他内心里一定以为我们都妒忌他的才华。”她表示抄袭还能成名的话,给后世孩子啥印象啊?君子爱财(才),取之有道,赢得了众多网民和编剧的认同。“早该抵制他了!毁名著,篡历史,简直不要脸!”“要是弄个实名抵制麻麻这场面必定很轰动!”“于正有难,八方点赞。”
团结 这是一次沉默的爆发
在影视剧行业中,跟美国、英国等产业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编剧,除了少数挂金字招牌之外,大多数编剧都处于“温饱阶段”。稿酬低、写手代笔、抄袭风等长期存在于编剧界。12日,制片人王军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编剧界如此团结,实际上是一次沉默的爆发:“确实在眼下的影视拍摄过程中,编剧比较不受重视。当然大牌的编剧就不说了,但是对于大多数编剧来说,写作受制于投资商、价钱给压低、剧本被乱改,甚至尾款被长期拖欠,这都是常发生的事。所以这次大家看到琼瑶站出来为自己维权,才会这么团结。”
在美国有独立的编剧公会,所有编剧的权益都由公会保障。但国内的影视剧是投资为王,故事也是为市场所服务,所以更多时候编剧不得不妥协。王军称自己也非常支持编剧们的做法:“确实行业里龌龊的东西太多,如果能借这次事情维权,确实是一次进步。”
声援 捍卫编剧界的尊严
百余位编剧联名发表公开声明,对于整个内地娱乐圈来说,哪怕是演员、导演、制片人等领域,如此大阵仗,都是极少有的。声明除了公开表态支持琼瑶维权的行为,更宣称:“我们在道义上支持琼瑶女士依法维权的主张,谴责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编别人作品的行为,呼吁保护原创、停止侵权,维护职业尊严。”虽然没有指名道姓批评于正,不过这番说法已经表明态度。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这份联署的名单中,实际上大部分编剧跟琼瑶,或者于正都没有交情。既如此,他们为什么此次又能如此步调一致呢?或许编剧宋方金的一番话能够解释大多数编剧联名发声的缘由,在接受采访时宋方金说:“我既不认识琼瑶也不认识于正,愿意做此表态,纯粹是出于表达编剧职业的荣誉感和自尊自律。此事是大是大非。作为一个写作者,有必要捍卫写作本身的尊严。”宋方金称,抄袭剽窃是写作者的雷区,绝对不能碰。参与署名就是想尽一点绵薄之力,使大家都来关注讨论这件事情,希望影视行业共同抵制抄袭这种歪风邪气。
忧虑 侵权者还会侵权
中国编剧及整个影视圈甚至法律界都在关注琼瑶诉讼于正一案,一方面是因为两位都是知名编剧,另一方面大家也是在关注着自己的“未来”。余飞说,“现在重要的问题是,抄袭与剽窃如何认定、谁来认定、用何标准来认定。这个案件的判定怎么赔偿和惩罚。如果惩罚不能够让侵权者难受,惩罚只赔很少的钱,这个事情还会有人继续干啊。它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后续问题。”
《少年包青天》《我的兄弟姐妹》的编剧刘毅则对记者表示,“琼瑶这边可能会赢得道义上的胜利,于正和其他几名被告可能会输掉这个官司,但事实上后者却会赢得‘实惠’,因为戏拍完了,钱赚完了。最多在网络渠道的播放上会受点影响,但经济上该赚的都赚了。法律上可能也很难支持琼瑶获赔2000万。所以,琼瑶可能只是赢了面子,输了里子。这其实就是我们编剧界的一个忧虑,侵权后果的判定是比较轻微的,下一次侵权者还会侵权。”
建议 加大行业管理手段
目前,我国新的《著作权法》也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修正中,对于抄袭、剽窃这种根本上损害原创文化环境的行为,究竟该怎样判定与惩罚,都还是个任重道远的法律问题。昨天,编剧们应记者的要求,就本案提出了一些建议,刘毅表示,在美国会有行业手段对一些抄袭、剽窃行为进行约束与惩治,“如果侵权者是行业协会会员会用行业手段开除。不是行业会员的话,业界一般也不会用。我觉得,我国未来要加强文化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手段,也许对这些事情会有比较好的帮助。
《中国合伙人》《决战刹马镇》的编剧周智勇表示,如果法律能够在判定抄袭与剽窃行为时,把购买这种影视盗版伪劣产品也判有“连座”行为,例如购买了抄袭剽窃的个人与机构,会一并有处罚,就会减少这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