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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三原县文物旅游局严格按照打击文物犯罪“秦鹰”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文物商店、古玩市场和个人收藏的检查整顿工作,规范经营收藏秩序,确保文物安全。 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促进“春雷”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今年5月初,三原县公安局、工商局、文物旅游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商店和古玩市场经营管理的通知》,对区域内各古玩店、工艺品店经营以及个人收藏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同时,修订完善《关于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为清理整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同时,在村镇、街道、居民小区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发布通告、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文物犯罪线索,积极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文物犯罪行为。建立奖励机制,对检举揭发、举报文物犯罪线索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今年,对提供文物犯罪线索的8名群众共奖励4000多元。 认真调查摸底,完善备案手续。6月份,县文物旅游稽查大队组织精兵强将,对全县古玩市场和个人收藏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全县19家经营和收藏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并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收藏和交易行为。 开展联合执法,整顿经营秩序。按照咸阳市公安局和文物旅游局工作要求,县文物旅游、公安、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顿、规范古玩旧货市场中的文物经营活动。今年共组织联合执法检查3次,有效的整顿了文物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了经营收藏行为,有力的震慑了文物犯罪,确保了我县文物安全。(三原县文物旅游稽查大队 袁震)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