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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对近期查扣电动三轮车加装的车篷进行强行拆除。
西部网讯(记者 孙鹏) 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顽疾”,两轮、三轮电动车扎堆等客、非法营运行为时有反复。今天(12月15日)下午,西安市交警部门对部分近期查扣的电动三轮加装车厢、车篷进行了强行拆除。同时,围绕两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运营回头现象,在近期开展的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中,将对查处的违法按上限处罚。
尽管拐摩的与交警捉迷臧 一个大队每天至少查处五六十例
当天下午,在位于白家口附近的中羽停车场,西部网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交警莲湖大队近期查扣的两轮、三轮车加装的车厢、车篷进行强行拆除,已拆除的车厢和顶棚在停车场一角大量堆积。据介绍,这些非机动车,大多数都存在无牌照、无手续、非法运营的情况,属于集中整治对象。
随后,交警部门还对摩的载客、扎堆等候现象十分猖獗的城西客运站周边进行了盘查。盘查中记者发现,两轮三轮电动车机动性强,扎点与流动拉客相结合,经常与交警抓迷藏,查处难度相对较大。
尽管如此,据交警莲湖大队副大队长王波介绍,自专项整治以来,大队每天查扣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有五六十例之多。“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电动三轮车是禁止上路拉客的,而非法加装车厢和顶棚应处200-2000元罚款。”王波说。
半数交通事故与非机动车有关 非法营运最高可罚500元
据统计,近年来,西安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多半都与非机动车有关,其中无牌无证、超载、酒后驾驶、随意变道、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占比最大。另外,由于电动三轮车作为“肉包铁”的交通工具,加之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出现人员伤亡。
因此,西安市交管部门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治中将在一环主城区、二环主次干道及各大商圈、重要路口,以及客运站、地铁口、公交站设置执法点,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两轮、三轮车一律按上限处罚。
“根据修订后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加大了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非法营运将罚款500元,严重者还可处以行政拘留。”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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