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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符合条件的县区职工也可在市区贷款购房,还清首套房贷再次购房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最重要的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户口限制。
据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此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涉及6个方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宝鸡缴存不满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部队转业干部自所在单位为其开户并缴存之日起,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宝鸡市各县(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市区购房,且所购楼盘经市中心审核备案登记的,由县(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缴存证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结清首套相应购房款,购买第二套普通改善性住房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口条件的限制。(记者 宋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