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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密切相关。在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文化部比较关注两个问题:一是重申报、轻保护。有的地方申报积极性高,申报成功以后就不管不问。有的让非遗保护给商业开发让路,一些非遗项目面临村庄改造后传承中断的风险。二是见物不见人。留下了房子迁走了人,遗产变成了遗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消失。我们认为,原居民的生活是传统的文化形态、文化信息得以形成、保持的核心。没有了原居民,这些村落和街区就失去了灵魂,特有的民俗、工艺、传承人群都会失去载体。这样的村落和街区实际上已经不是传统的村落,而只是一片房子或一个景点。
针对这些问题,文化部强调两项工作:一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情况的评估制度。由申报单位负责,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传承保护情况的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文化部还要会同有关方面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项目评估。二是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要求项目所在地见人、见物、见生活,把遗产和环境、土壤一起保护。我们不赞成把村落的原居民迁出、腾空,提倡在文化遗产的原生地开展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保护好遗产传承的人文环境。
在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街区保护方面,需要解决一个重要的理念问题,就是见物、见人、见生活。这个生活是原居民的生活,不是游客的生活。
关于李卫东委员建议的传统工艺品推广中心建设。我们正在恭王府试点,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品的展示基地,同时也支持一些地方,在当地的非遗工艺品集中的街区设立非遗工艺品展示基地,展示展销各地非遗中的传统工艺品。同时,组织设计师、设计公司与工艺师交流,提高传统工艺品的设计制作水平,让传统工艺品更多地走进现代生活,带动地方手工业的发展,促进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