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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小伙王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于8日被交警刚处理过,9日又无证驾车上了高速公路。昨日,汉中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决定给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昨日中午,汉中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民警告诉记者,9日上午11时许,他们执勤民警在汉宁高速汉中至宁强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违规停放在应急车道。
执勤民警发现车内只有王某一人,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遂将王某带回大队进行调查。民警在对王某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8日也因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汉中交警一大队罚款1500元。
王某告诉记者,他今年22岁,系宁强县毛坝河人。最近刚从朋友那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自己还没来得及学驾照,抱着侥幸的心理偷偷驾车,没想到开了两天车,两天都被交警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