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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快形成全民创业格局,如期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坚持党的十八大“鼓励创业”方针要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要求,按照“政府促进、部门联动、园区辐射、行业带动、典型引领”思路,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着力培育创业主体,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目标及标准为:通过降低门槛,加强创业服务,完善创业制度,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实现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到2016年底,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标准。
为了顺利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我市多措并举,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外来人员创业,改善行政执法环境。二是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三是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服务组织,完善创业服务内容,构建创业信息平台,建好创业孵化基地,壮大创业服务队伍。四是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是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三是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四是考核评估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