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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上4个孔只安装了2颗螺丝钉,被警告“未按规定悬挂车牌”
昨天上午,市民常先生给媒体打来电话称,自己昨天在查询车辆违章的时候发现一条新违章:“未按规定悬挂车牌”,可自己的车牌一直挂得好好的啊。他通过拨打122交通服务热线一查才明白,原来是车牌上4个眼只安装了2颗螺丝。常先生质疑,这样的违章是否有点不合情理。
车主喊冤
车牌安装2颗螺丝被录违章
常先生今年新买了一辆白色大众小轿车,因为是新手,所以开车特别仔细,也养成了一个月查询一次违章的习惯。昨天上午,常先生再次登录西安市交警支队官方网站查询违章。
常先生说:“这个月产生了一个新违章,上面写着‘未按规定悬挂车牌’,我想着我是新车,车牌装上之后就没有拿下来过,怎么可能未按规定悬挂。随后我拨打122热线进行咨询,热线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我的车牌上4个眼只安装了2颗螺丝,属于警告类型的违章,不罚钱。”
尽管咨询之后确认这个违章并不罚钱,但是常先生还是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他说:“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这样的情况满大街都是,这也算违章,不太合理吧。”
记者调查
街头车辆大多只上2颗螺丝
昨天下午,在环城南路与太乙路十字,记者对街头经过的20辆小汽车,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其中有17辆车的车牌都呈现“4个眼2颗螺丝”的情况。
车主刘先生说:“平常就这样跑,没关系的,我倒是没有因为这个被记上违章的遭遇。但是我知道,确实应该上满4颗螺丝,每年车辆审验的时候,都要前后车牌4颗螺丝上满,如果只有2颗螺丝,就只好现场找商贩花10块钱买2颗。因为那个螺丝是特制的,上紧就拿不下来,不能二次利用。”
执勤交警说:“这个规定有,新国标就要求车牌4个眼要安装4颗螺丝。我觉得目的是强调车主上牢车牌,不要因为涉水等特殊路况丢了车牌或者发生翻转。很多车主按照个人喜好添加漂亮的牌照架,使车牌整体厚度增加,而原本设计合理长度的螺丝此时就显得短了,常常上面2颗螺丝安好了,下面2颗螺丝装不上了,这也就增加了车牌螺丝松动甚至掉落的几率。如果行驶过程中,车牌掉了或者翻转了是要扣分处罚的。”
交警回应
目前仍处过渡期只纠不罚
记者从西安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2年9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标7258——2012)(简称“新国标”)文件关于车辆号牌板(架)规定:每面号牌板(架)上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三轮汽车前号牌板【架】、摩托车后号牌板【架】应设有2个号牌安装孔),以保证能用M6规格的螺栓将号牌直接牢固可靠地安装在车辆上。同时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43个月开始,新机动车(摩托车除外)的每面号牌板(架)(三轮汽车的前号牌板【架】除外)均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
据了解,如果确实是由于车辆构造原因,无法安装4颗固封螺丝,交警暂不予处罚,但过渡期后,需自行打眼安装。根据《交通安全法》,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和可翻转号牌,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将视为不悬挂号牌,处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目前‘新国标’实施有4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只录入违章,只提醒不处罚。从2016年5月1日之后,如不按规定悬挂,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