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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通讯员 古锋)自己花钱买的树林,而且也办理了采伐许可证,但就因为超出了许可范围采伐,其行为同样也触犯了刑律。11月26日,经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7月,闵某以3000元的价格买下朱某转让的佛坪县大河坝镇三河口村枣树岭一处松树林采伐权。同年8月,闵某在以朱某的名义申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松木蓄积6.5立方米。为多赚钱,闵某不按采伐证规定的砍伐数额,自己并雇人砍伐松树截成原木240根,经计算原木材积21.6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43.2立方米,超采伐指标砍伐蓄积36.7立方米。
一审法院鉴于闵某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考虑其所超限滥发的松林过去经火烧后大部分枯死的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