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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李金早局长的部署要求,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小组”邀请北京、河北、浙江、四川、湖南、山东、安徽、云南、广西九省(区)旅游部门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进行座谈,就正在起草的《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讨论稿)》)听取意见。
《意见(讨论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内涵,旅游行业必须统一认识,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旅游业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各个环节;二是从认识不足、旅游法综合实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机制不健全等4个主要方面,梳理了旅游行业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差距;三是明确了旅游行业法治建设的重点,即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完善旅游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旅游执法水平、强化旅游法制建设保障。
与会同志认为,《意见(讨论稿)》对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关系的认识比较到位,梳理的问题针对性强,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的解决办法比较务实。《意见(讨论稿)》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兴旅职能、严格履行依法治旅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5个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以及推动法治与改革创新的协同发展、构建以旅游法为核心的旅游法律规范体系、探索完善旅游执法体制、规范旅游执法行为4个难点,适应了旅游业消费升级、结构调整、体制改革、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与会代表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发挥旅游产业的社会性效益、探索旅游改革发展新途径、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建设和旅游人才培养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