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记者 韩洁)11月24日,文化部在国家图书馆举办新闻通气会,解读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市发【2014】42号,以下简称“《意见》”)。两个文件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转型升级而出台的,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思路、管理政策进行了重大完善和调整。
行业发展亟需政策调整
多年来,各级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深入贯彻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核心,加强管理和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内容监管达到很高水平,相比于家庭电脑、办公电脑、智能手机,合法上网服务场所成为网络内容最健康、最干净的地方;而是大中城市上网服务场所只需明显好转,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上网服务行业目前仍存在整体形象和社会评价较差、部分场所环境昏暗杂乱、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照场所违规经营,以及经营业态和消费人群单一等问题。要解决这些行业多来年一直存在的突出问题,就需要在以往严控严管进行指标的基础上,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努力寻找这些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此次调整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次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政策调整,总体来说就是要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来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正常化。具体包括,一是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降低准入门槛,减少人为的政策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二是调整准入程序,实行先照后证管理。三是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多元化经营,同时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连锁企业设立的认定,连锁方式、连锁规模由上网服务企业自主决定,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事项的干预。四是扩大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的管理措施,促进行业与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
打造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既是提高行业经营效益、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改善行业形象的迫切需求,也是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社会与行业良性互动、从根本上解决行业深层次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需要积极转变思路,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创新经营业态,提高管理水平。鼓励上网服务企业发挥遍布城乡、靠近社区的优势,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网络文化服务,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提升上网服务行业形象;将上网服务场所纳入社会公众和基层组织的监管实现,努力把上网服务场所改造成为适合不同人群、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在文化消费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背景介绍:
2009年起,文化部开始推行上网服务行业的连锁化经营,要求不得增加新的指标,但允许连锁经营公司利用文化部批复的总量指标开设门店。2013年4月,文化部以开展准入试点的方式,允许试点地区动态调整总量和布局规划,分类确定准入标准,适度开放连锁之外的单体营业场所审批,文化部不再审核各地的总量和布局规划。2013年10月,公安部、文化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将准入试点扩大到全国,并要求依法开展单体场所的审批,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无照场所,要进行合理消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文化部决定将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在全国推开,并将转型升级工作列入今后几年上网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