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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文旅发[2014]253号
各县区市文物旅游局,各旅行社:
按照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转发2014年旅游合同三个简化版本的通知》(陕旅字[2013]72号)精神,为方便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修订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后,又分别制订了合同示范文本三个简化版本。
在示范文本推行过程中,各县区市文物旅游局要以完整版本为准,引导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简化版本。各县市旅游局要在其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旅游合同完整版本,旅行社企业采取店堂公告、纸质单行册、电子版本等方式使签约旅游者阅读到旅游合同完整版本。旅游企业在引导旅游者阅读完整版本的旅游合同后,打印简化版本的旅游合同供旅游者签署。选择使用完整版本或者简化版本的旅游合同,由旅游企业和旅游者自主决定。
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向社会公开,各县区市旅游局及旅游企业可登陆国家旅游局官网(http://www.cnta.gov.cn/)中国旅游诚信网(http://qualitytourism.cnta.gov.cn/)和咸阳文物旅游网(http://www.xywwly.gov.cn/)自行下载。
各县市区对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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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物旅游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