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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妇女孙某通过网聊认识男网友马某,马某在孙某协助下以“充阳气”为由,将孙某19岁的亲生女儿强奸。11月18日,渭城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2013年,被告人马某、孙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二人关系密切后,马某向孙某表示其有一开超市的有钱表弟王伟,并愿将王伟介绍给孙某谈恋爱结婚,孙某信以为真。
此后,马某又告知孙某,王伟请大师算了一卦,大师说孙某女儿刘某阴气太重,需要由自己给她女儿刘某“充阳气”。当年10月17日,孙某告诉了女儿刘某此事,并借封建迷信的说教取得刘某同意,同年10月18日孙某将女儿刘某带到咸阳市一宾馆内,马某在该宾馆将刘某奸淫。同年10月19日、20日,马某编造理由在同一旅社内采用同一方法又将刘某奸淫。事后,孙某获悉,马某所说的给她介绍对象纯属虚构,便于今年4月2日,到西安市公安局太白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马某奸淫被害人刘某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孙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