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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中院判决了一起猥亵、强奸幼女案,被告人桂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6年,芜湖三山人桂某与李某相识同居,此时李某还带着一个8岁的女儿。两人于2009年结婚,2013年离婚,就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桂某却将魔爪伸向了李某不满10岁的幼女。
2014年元月,从外打工归来的桂某又来到李某的住处,李某的女儿园园(化名)见状离家出走。女儿被找回后,在李某追问之下,园园才说出心中的秘密,原来在李某和桂某同居和结婚期间,桂某多次猥亵、强奸园园。
李某报警后,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介入调查。今年2月,桂某被执行逮捕。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桂某某趁李某外出或不备之际,多次猥亵或强奸继女园园,并采取恐吓园园不准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