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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课睡觉被停课 律师: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利

2014-11-19 11:08:00  来源: 陕西传媒网   进入论坛

榆林苏州中学(榆林三中)一学生遭班主任连续停课又有新进展。据该学生父亲透露:榆林苏州中学再度拒绝孩子入学就读,他们只能把孩子送到外校借读。同时,他们将会用法律手段解决该校对孩子连续停课,以维护宪法赋予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小橙爸爸认为,班主任老师许洁对儿子的停课处罚,本意是好的,但不管儿子在学校犯了多大错误,学校和老师应本着“治病救人”的理念教育孩子,使他们在不断改正错误中成长起来。学校适当教育孩子,作为家长是完全理解的。但仅仅因上课睡觉,班主任老师许洁竟然不依不饶地停孩子的课。更让小橙爸爸疑惑的是:“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是否有权利停学生的课?班主任不让我儿子上课的根据是什么?榆林苏州中学作为管理者,对于老师随意停学生的课究竟是如何看待的?”

小橙妈妈刘焕芳无奈地说:“我儿子已有两个礼拜的停课,连期中考试学校都没让参加,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四处托人给他找了借读的学校,许洁这样的做法确实有失师德。对于榆林苏州中学,我们一定用法律手段解决。”于当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榆林苏州中学主管教育副校长武赟,武赟拒绝接受采访。

随后,就小橙课间睡觉遭学校停课一事,记者采访了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基贵。贺律师认为,学生接受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内课程,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小橙在上课的时候睡觉,可能违反了学校的有关规定,但学校不应随意停学生的课,这样的处罚是不合适的,是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侵犯。”贺基贵说,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老师应当及时合理的批评与制止,但决不能矫枉过正,反过来侵犯学生的法定受教育权利。

贺基贵进一步表示,目前在学校管理中,经常出现一些漠视学生权利的现象,比如动不动就让停课,甚至体罚学生,学校管理行为的不适度,甚至是违法的。学校管理者必须明确学生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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