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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网民微信平台上移植新闻散布谣言 被拘10日

2014-11-19 10:49:00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进入论坛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通讯员 胡骥) 宝鸡一男子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将外地发生的新闻事件标题改动后,编撰为在宝鸡发生,增加关注度。11月17日早10时许,宝鸡警方在宝鸡渭滨区峪泉路一单元房内将该信息发布者张某某抓获,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责令其注销“微话baoji”微信公众平台。

2014年11月16日,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中散布“宝鸡学生‘黑社会’将同学就这样活活打残!!转发搜索这几个畜生!”并配有视频。

宝鸡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网安支队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并快速查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所配发视频为2014年5月份北京奶西村打人事件视频,宝鸡地区未发生该类事件。办案民警连夜工作,对发布该微信内容的微信公众平台“微话baoji”开展落地调查。并于11月17日早10时许在渭滨区峪泉路一单元房内将该信息发布者张某某抓获。

现已查明, “微话baoji”公众平台注册人张某某,男,汉族,24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人,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今年,张某某在微信聊天工具上注册“微话baoji”微信公众平台后,为吸引眼球,增加关注度,将发生在我国其它地区的各类事件编撰为宝鸡发生。

同时,办案民警在其微信公众平台上还发现了其它虚假信息,如发生在江苏徐州市睢宁县古邳镇的“2岁男孩被母猪活活吞掉 ”被其改为宝鸡阳平镇野寺村发生;将陕西汉中发生的“10岁男孩偷拿家里100块遭批评 一时冲动自剁手指”改为宝鸡陈仓;将山东临沂发生的“婆婆将儿媳饿成40斤 ”改为宝鸡凤翔等。张某某对其散步虚假信息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依照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张某某已被渭滨公安分局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责令其注销“微话baoji”微信公众平台。

警方提醒:近年来,一些网民为提高自己的关注度利用微信平台制造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有的甚至在一些特殊时间节点编造虚假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有的利用微信平台实施诈骗活动。广大网民在分享此类聊天工具带来快捷便利信息的同时,对未经核实的信息要时刻保持平常心态,做到不轻信,不转发,不散步,更不盲从,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上当受骗,须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以免造成更大损失或伤害。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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